高溫連桿式切斷蝶閥為冶金行業專用閥門,其結構型式不同于通用閥門,性能也有差異。閥門的檢驗與試驗依據 GB/T13927通用閥門 壓力試驗(GB/T13927-1992,neq ISO5208:1982)的基礎上,參照歐盟標準BS EN12266-1:2003的泄漏率指標制訂的。
本標準由冶金機電標準化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人: 邢衛平、王偉峰、牛新民、高建輝、肖奎軍、劉燕巍、周祚超、楊鳳民。
高溫連桿式切斷蝶閥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高溫連桿式切斷蝶閥的術語和結構型式、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測規則、標志及包裝、貯存和運輸等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公稱通徑DN600 ~DN3200、公稱壓力不大于1.0MPa、適用溫度不高于600℃,介質為空氣、煙氣、煤氣等的法蘭連接的高溫連桿式切斷蝶閥。
2 引用標準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699 上等碳素結構鋼
GB/T700 碳素結構鋼
GB/T983 不銹鋼焊條
GB/T984 堆焊焊條
GB/T985 氣焊、手工電弧焊及氣體保護焊焊縫坡口的基本型式與尺寸
GB/T1047-2005 管道元件 DN(公稱尺寸)的定義和選用(ISO6708:1995,IDT)
GB/T1048-2005 管道元件 PN(公稱壓力)的定義和選用(ISO/CD7268:1983,IDT)
GB/T1182-1996 形狀和位置公差 通則、定義、符號和圖樣表示法
GB/T1184-1996 形狀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值(eqvISO2768-2:1989)
GB/T1804-2000 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線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3077 合金結構鋼
GB/T5117 碳鋼焊條
GB/T5118 低合金鋼焊條
GB/T8110 氣體保護電弧焊用碳鋼、低合金鋼焊絲
GB/T9119 平面、凸面板式平焊鋼制管法蘭
GB/T9124 鋼制管法蘭 技術條件
GB/T 11345-1989 鋼焊縫手工超聲波探傷方法和探傷結果分級
GB/T12221 法蘭連接金屬閥門 結構長度(GB/T12221-2005,ISO5752:1982,MOD)
GB/T12469-1990 焊接質量保證 鋼熔化焊接頭的要求和缺陷分級
GB/T13927 通用閥門 壓力試驗(GB/T13927-1992,neqISO5208:1982)
YB/T036.1~21 冶金設備制造通用技術條件
3術語和結構型式
3.1術語
公稱通徑—指與閥門和管道氣流通過處的直徑有關的參數,用DN表示。
公稱壓力-指與閥門的力學性能和尺寸、結構特性有關的設計給定壓力,由字母PN后加一個圓整的數字表示。
承壓方向—閥門關閉時閥板承受壓力的方向。
介質流向—管道內介質流動方向。
3.2結構型式及特點
高溫連桿式切斷蝶閥不同于傳統的由主軸直接驅動閥板啟閉的蝶閥,而是采用一套連桿機構來控制閥板平移和翻轉,閥板密封面在關閉到位時與閥體的密封面平行接觸直至壓緊密封,開啟時與閥體的密封面平行離開,密封面在啟閉過程中無相對摩擦。合理的結構使受力作用于閥板中央,密封面受力均勻,密封效果好且長期穩定。
4.技術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圖樣及設計文件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并經規定程序予以審核、批準。
4.1.2公稱通徑按GB/T1047-2005《管道元件 DN(公稱尺寸)的定義和選用》優先選用以下系列:
600、700、800、900、1 000、1 100、1 200、1 300、1 400、1 500、1600、1 800、2 000、2 200、2 400、2 600、2 800、3 000、3200.
4.1.3公稱壓力系列按GB/T1048-2005《管道元件 PN(公稱壓力)的定義和選用》優先選用以下數值:PN 2.5、PN6、PN10。公稱壓力PN后面的數字單位為(bar)。
4.1.4壓力-溫度等級
閥門的壓力-溫度等級按GB/T9124-2000 《 鋼制管法蘭 技術條件》附錄A的規定。
4.1.4法蘭的結構形式及尺寸按GB/T9119-2000《平面、凸面板式平焊鋼制管法蘭》的規定。
4.1.5機械加工件應符合YB/T036.17《冶金設備制造通用技術條件 機械加工件》的規定。
4.1.6熱處理件應符合YB/T036.16《冶金設備制造通用技術條件 熱處理件》的規定;
4.2材料
4.2.1制造高溫連桿式切斷蝶閥用金屬材料的化學成份、力學性能應符合YB/T036.3、GB/T700、GB/T699、GB/T3077標準的規定。主要零部件材料應根據使用溫度、工作壓力、介質等因素選用。使用溫度在400~600℃時,閥內各部件應選用耐熱鋼。
4.2.2焊接材料、焊劑應按鋼種要求合理選用,應符合GB/T5117、GB/T5118、GB/T8110標準規定。堆焊材料應符合GB/T983、GB/T984標準規定。
4.2.3閥腔內銷軸與軸套可選用耐高溫、抗磨損、耐腐蝕材料。閥外主滑動軸承可選用高強度軸承合金。
4.3焊接要求
閥體、閥板一般為焊接結構。焊縫坡口的基本型式與尺寸應符合GB/T985的標準規定。焊接工藝、焊后熱處理、焊縫的無損檢測和對焊工的要求應按YB/T036.11《冶金設備制造通用技術條件 焊接件》標準進行。焊接質量應符合GB/T12469-1990《焊接質量保證 鋼熔化焊接頭的要求和缺陷分級》Ⅱ級標準規定。
4.4密封面
4.4.1閥座密封面堆焊不同種類的合金材料,閥板選用金屬或非金屬密封圈。鑲嵌非金屬密封圈,用“X”表示;堆焊硬質合金,用“Y”表示;堆焊合金鋼,用“H”表示。
4.4.2堆焊的密封面,加工后其堆焊層厚度應不小于2mm,堆焊后應充分消除應力。
4.4.3閥座、閥板密封面須經研磨,平面度誤差不低于GB/T1184-1996標準5級精度的規定,表面粗糙度應不大于Ra0.8μm。
4.4.4密封面堆焊硬質合金或合金鋼閥門;使用溫度不大于600℃;鑲嵌非金屬密封圈閥門,使用溫度不大于280℃。
4.4.5閥體兩法蘭端面應相互平行并與管道軸線垂直,其平行度和垂直度誤差按GB/T1184-1996標準K級精度的規定。
4.5軸端支撐及密封:
根據使用溫度,軸承座可選用內置或外置形式,并可采用不同材料的填料函。
4.6驅動
4.6.1閥門的驅動可采用手動、氣動、液動、電動等形式。
4.6.2驅動裝置應能保證閥門在規定的工藝參數條件下正常操作。
4.6.3手動操作裝置及其它驅動方式的手動部分,除訂貨合同另有規定外,當面向手輪或扳手時,順時針方向轉動手輪或扳手,閥門應為關閉。
4.6.4閥門應有表示蝶板位置的指示機構和保證蝶板在全開和全關位置的限位機構。
4.7尺寸要求
4.7.1圖樣上未注尺寸公差按GB/T1804-m規定。
4.7.2法蘭的尺寸公差包括法蘭厚度、法蘭高度、焊端外徑、法蘭內徑和焊環內徑、法蘭外徑、密封面直徑、螺栓孔中心圓直徑、相鄰兩螺栓孔的弦距、任意兩螺栓孔的弦距、螺栓孔直徑、螺栓孔中心圓與加工密封面的同軸度公差等執行GB/T9124-2000 《 鋼制管法蘭 技術條件》表3的規定。
4.7.3閥門的結構長度公差按GB/T12221-89 《法蘭連接金屬閥門結構長度》表11的規定執行。
4.8強度要求
4.8.1閥座、蝶板、軸及其它部件采用的材料必須滿足相應工作溫度強度和剛度的要求。
4.8.2對公稱通徑不小于600mm的蝶閥,閥體上可設置適當的加強筋,以增加殼體的剛度。
4.8.3閥體應能承受介質*大壓力的1.5倍的負荷、閥板應能承受1.1倍的負荷而不產生變形。
4.9外觀質量要求
4.9.1表面處理:閥體、閥板涂漆前進行表面處理,如噴丸、噴砂等處理。
4.9.2涂漆:底漆、面漆應按使用溫度要求選用,也可按用戶要求選用不同級別的硅酸鋅底漆及有機硅耐熱面漆。表面涂漆后不得有裂縫、剝落、漏涂,不得有明顯的流掛現象。
5.檢驗與試驗
5.1過程檢驗
5.1.1各種材料、零部件、機械加工件、焊接件等按圖樣以及4.1、4.2、4.3條款中相關標準的規定進行檢驗。
5.2.2外購配套件應符合相關標準規定。
5.2外觀檢查
用目測方法檢驗外觀,要求干凈、整齊,符合4.9的規定,且無影響性能的異常現象。
5.3尺寸檢查
尺寸應符合圖樣及4.7規定
5.4 性能試驗
5.4.1 強度試驗: 參照GB/T13927 通用閥門 壓力試驗進行。
5.4.1.1試驗前,不允許對閥門涂漆或使用其它防止滲漏的涂層,對已涂過漆的庫存閥門,用戶要求重做試驗時,則不需除去涂層。
5.4.1.2試驗步驟:
閥體圓法蘭兩端上盲板,加密封墊,壓緊填料壓蓋,以便保持試驗壓力。閥板處于部分開啟狀態。給體腔充滿試驗介質,逐漸加大到試驗壓力,然后對殼體進行檢查。要求殼體承壓壁及閥體各焊縫、各連接處不得有可見滲漏,閥體不應有結構損傷。
如無特殊規定,在殼體試驗壓力下,允許填料處滲漏,但當試驗壓力降到密封試驗壓力時,應無可見滲漏。
5.4.1.3 試驗壓力為20℃時*大允許工作壓力的1.5倍。
5.4.2密封試驗:
以設計給定的方式關閉閥門,封閉閥門高壓側,引入介質(氣體)并逐漸加壓到試驗壓力,試驗壓力為閥門公稱壓力的1.1倍(或按用戶給定的密封壓力試驗)。
5.4.3密封試驗要求:
表4:
*大允許泄漏量mm3/s
非金屬彈性密封閥門
在試驗持續時間內無可見滲漏
介質為煤氣
30×DN
介質為空氣、煙氣
200×DN
如果用戶特別要求時,應在訂貨合同中規定。
5.5壓力試驗及密封試驗*短持續時間為5分鐘。
6.檢驗規則:
6.1每臺產品必須由質檢部門按本標準和相關技術文件規定逐項檢查,合格后方可出廠。
6.2用戶對產品有特殊要求時,檢驗與試驗按技術協議并參照本標準進行。
7標志及包裝
7.1標志
7.1.1產品銘牌應固定在閥體規定位置,其內容包括:
a.產品名稱;
b.規格型號;
c.公稱通徑;
d.閥體材料;
e. 出廠編號;
f. 生產日期;
g. 公司名稱。
7.1.2承壓方向、介質流向標志應明確清晰。
7.2包裝
產品的包裝按技術協議的規定執行。用戶要求箱裝的,按YB/T036.21-92《冶金設備制造通用技術條件包裝》標準執行。
隨機攜帶技術文件:產品說明書、合格證、裝箱單等。
8.貯存和運輸
8.1貯存
產品應貯存在干燥的室內。
8.2運輸
產品在運輸時,嚴防碰撞、倒置。裝卸時必須按起吊位置吊裝。
9安裝與使用
9.1閥門與管道相聯時,管道兩端法蘭要平行、同心,不得強力聯接。
9.2閥門要垂直安裝。閥門具有方向性,不得反裝。